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化市东昌区2014年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排水、供热工程)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通化市东昌区2014年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4】3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化市工矿棚户区建设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通化市工矿棚户区建设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亮化工程、供热工程及相应附属设施的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市市内;
2.3 计划工期:计划2015年10月10开工日至2016年7月30日竣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通圆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滨江西路5777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通化市本级企业还需携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诚信手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