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一期首站工程(二标段工艺)二次公告 |
招标编号: |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15年07月30日 |
截止日期: | 2015年08月03日 |
招标机构: | 鞍山市供热总公司 |
招标方式: |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持CA锁、建造师IC卡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4.投标人的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0日8时00分至2015年8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接受。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26.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0日8时00分至2015年8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均为拟定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招标文件与招标澄清文件(如有)。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271号)(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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