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一期首站工程监理 |
招标编号: | 04122015150235 |
招标行业: | 工程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15年07月23日 |
截止日期: | 2015年07月29日 |
招标机构: | 鞍山市供热总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保,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CA认证锁、监理工程师IC卡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是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人的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7日,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1.2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7日,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13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6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271号)(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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