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阀门采购询价(二次) |
招标编号: | 南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招标行业: | 工程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15年07月21日 |
截止日期: | 2015年07月22日 |
招标机构: | 南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招标方式: |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阀门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二. 投标单位要求:
(1)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阀门生产商或经销商或机电设备安装三级资质以上的施工企业,申请人必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金额包括完成每项工作所需要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用和各种管理费用税费。
(3)本项目报价包括阀门采购、安装、拆除原有阀门费用。
(4)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到南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实地勘察,对阀门尺寸详细复核。施工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
三、主要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压力 |
材料 |
建议品牌 |
1 |
法兰式蝶阀 |
DN500 |
只 |
2 |
≥1.0Mpa |
球铁 |
上海精嘉、上海良工、瓦特斯 |
2 |
微阻缓闭式止回阀 |
DN500 |
只 |
2 |
≥1.0Mpa |
球铁 |
上海精嘉、上海良工、瓦特斯 |
技术性能及材质要求
1、 介质:城市工业污水;
2、 阀门在设计和制造商要尽可能降低对流动介质的阻力,以减少能源消耗,阀门在安装前不需解体拆开,直接安装即可;
3、 阀门应便于维护,易损件应做到易于修理、易于更换;
4、 阀体、阀板等铸件材料采用球墨铸铁或应力更高的材料,蝶阀铸件过流表面应保证光滑,要符合国标规定的技术条件,铸件要求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内应力,商标及材质牌号铸在阀体上;
5、 法兰材质与阀体一致,法兰要与阀体铸为一体;
6、 阀体法兰连接全部为通孔结构;
7、 阀板的设计应力应能承受作用在蝶阀(关闭状态)上的1.5倍最大压差的负荷;
8、 阀板在水流速较高时,不得出现颤抖现象,确保阀门的稳固性,结构设计要求
9、 阀杆采用不锈钢材料、连接件采用不锈钢材料;
10、 阀门采用的所有橡胶密封材料应具有耐磨性、抗腐蚀性抗老化性等性能,严禁采用再生橡胶;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阀门生产商或经销商或机电设备安装三级资质以上的施工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除外)。
2.4递交 贰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
2.5①所有投标单位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
②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开户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514458227682)(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要求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截止时间:报价文件请于2015年7月28日下午14时00分密封送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逾时则不予受理。
(4)本项目最高限价:10 万元。
(5)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报价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并提供相关的权威部门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方可确认报价有效。
五、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五、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7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在签定供需合同后,务必于2015年9月24日施工完毕。
(5)成交供应商如不履约,且在规定供货期内不通知本中心,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标签: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