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制定印发《中国石化清洁生产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环保隐患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环境事件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废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这4项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集团公司清洁生产工作,规范环保隐患的治理与管理,提高对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和规范公司废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石化清洁生产管理办法》强调,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循环经济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将清洁生产纳入规划、计划、建设、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中。清洁生产工作实行领导负责、人人参与、全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清洁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将清洁生产职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对生产全过程和产品周期全过程实施清洁过程控制,并建立长效机制。
《中国石化环保隐患管理规定》明确,环保隐患排查应通过全员排查、专项排查、外部检查3种途径,并结合集团公司确定的环保隐患治理重点方向,开展排查工作。企业应落实环保隐患治理项目责任制,定期开展自查,并将结果纳入企业绩效考核范围。
《中国石化环境事件管理规定》强调,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环境事件,规范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减轻或消除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损失和影响。中国石化环境事件分级按照环境事件的紧急性和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重大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件和一般环境事件4级。
《中国石化废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指出,各单位要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治、分级控制、分类利用、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全过程管理的原则,优化过程控制,采取新工艺和新技术,减少废水的产生量,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开展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刘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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