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的通知》,按照委领导指示,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安全管理程序,消除任何安全隐患。为落实厅领导指示,现制定《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工作方案》,请全厅同志高度重视,确保贯彻执行,及早发现并报告不安全因素,做到早控制、早化解。
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各处室要对办公区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排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有效、良好的使用状态,并建立安全防火岗位责任制。各处室工作人员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办公室,禁止在办公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在办公室内乱接电线,下班要切断电源,杜绝火灾隐患。
(二)加强安全警示教育。拟在8月中下旬开展全厅安全警示教育,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职工外出的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的认识,将防范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激发每一名工作人员营创安全环境的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积极献言献策、身体力行。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做好“三防”(防盗窃、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亲自过问,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坚决防止盲目乐观、掉以轻心、松懈麻痹思想,确保安全。各处室负责同志为处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抓好本处室的安全工作,强化推进安全工作的领导机制,确保处室内安全工作机制的完善。
(二)加强值班工作。办公厅所有工作人员手机务必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委值班室负责全委总值班工作,每位值班同志加强警惕,提高敏感性,对于特殊事件迅速反应,及时处理。
(三)提高岗位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各处室要检查办公门窗防盗设备是否正常使用,严防偷盗事故的发生。秘书二处要严格委机关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档案处要指定专人对处办公及库房区域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一是要对库房内外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设备用电等进行全面检查;二是要对档案库房、查档、数字化外包场所等重要部位的信息安全管理、电源安全、灭火器数量、放置地点、使用期限等进行逐项排查,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四)做好防范恐怖袭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处室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暴力恐怖活动和突发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和损失。保卫处对进入委机关人员、车辆严格把关,并且会同驻委武警部队组成应急小分队,加强安全警卫和巡逻,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委机关安全。议案信访处要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努力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与保卫处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应急处置,防止恶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委机关良好办公环境。
同时,全厅同志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于网络上和社会上的各种谣言做到不听、不信、不传播。
请各处室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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