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球调节阀网 > 信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强化管理提升水平 惠州出台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作者: 2015年08月05日 来源:全球调节阀网 浏览量:
字号:T | T
【中国泵阀商务网政策法规】为避免因施工变更地下管线,档案未移交,导致新项目施工挖破管网,从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惠州市政府发布并实施《惠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此办法的出台有效的提升了档案管理水平,
【中国泵阀商务网 政策法规】为避免因施工变更地下管线,档案未移交,导致新项目施工挖破管网,从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惠州市政府发布并实施《惠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此办法的出台有效的提升了档案管理水平,使城乡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管理提升水平 惠州出台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煮着饭突然燃气熄了、冲着凉水停了……由于工程施工变更地下管线,档案未移交,导致新项目施工挖破管网类似事件并不少见,但随着政府监管不断加强,这类现象将有效规避。日前,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惠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强化城建档案管理。
  
  《办法》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需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城乡地下管线进行变更、改造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在变更或改造结束后30日内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相关档案,有效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及指导城乡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在具体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经常会对施工区域的管线布局和现状进行适当变更、改造,在这种情况下,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变更情况,对于后续项目施工将非常关键。
  
  《办法》在这一问题上给予关注,指出城乡地下管线工程是城乡的命脉,城乡地下管线普查和测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资料,应当在普查和测绘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针对变更和改造的具体情况,《办法》要求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绘制现状图,并在变更或改造结束后30日内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对弃用、停用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备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好地下管线信息更新工作。
  
  此外,《办法》对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出要求。该机构每年都将对城市地下管线专业图进行更新,各地下管线专业单位或管理单位则应当每年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本单位地下管线专业图,以保证信息的完善性。
  
  根据《办法》,城建档案不仅是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及信息资源,也是依法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这就要求相关档案的提交应该规范和及时。为了保障有效实施,《办法》通过明确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时限,对建设单位产生约束,要求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移交。此外对移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规范提出要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则出具《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接收证明书》,载明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移交单位、案卷总数、档案存管机构等内容。
  
  为了有效杜绝建设单位提交档案不及时的情况,《办法》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工程若没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接收证明书》,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在行政处罚上办法维持以往的严厉。对于未按规定移交档案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责令限期补报。一旦逾期移交达到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建设单位将面临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南方日报)

全球调节阀网(http://www.tjf168.com )友情提醒,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全球调节阀网!违者必究.

标签:

分享到: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