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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核电公众沟通对核电发展的影响

作者: 2015年07月06日 来源:中国核工业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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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公众沟通: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  对于中国时下正在蓬勃发展的核能行业而言,公众沟通是关系到未来发展大计不可或缺的部分。  “公众对核电的接受度已日益成为影响核电发展的极为重要的因素。开展科学有效的公


    核电公众沟通: 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

  对于中国时下正在蓬勃发展的核能行业而言,公众沟通是关系到未来发展大计不可或缺的部分。

  “公众对核电的接受度已日益成为影响核电发展的极为重要的因素。开展科学有效的公众沟通,是提高公众核电接受度的重要措施。”在日前召开的第三届能源论坛上,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研究开发部副主任、高级工程师陈荣表示。

  “现在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时代、公众充分参与的时代,一定要转变工作方式。要学习国际上一些成功的经验,比如说建立有政府、企业、专家、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调解委员会这一类的组织形式。并让它形成一种机制,形成一种社会治理的模式。”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杜祥琬院士表示,“公众需要科普,但是我们不能把公众只当作科普的对象,他们还是参与的主体。应该说,我们搞核电还是为了人民,为了公众。要让公众感觉到发展核电,大家是利益的获得者,而不是风险的承受者,把工作做到这样的地步,我们的核电就会健康发展。”

  “信息公开”和“主导支撑”

  早在2010年,有香港媒体报道深圳大亚湾核电站出现“核泄漏”事故。环境保护部核二司副司长汤搏在回顾此次事件时指出,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当时是有一个燃料元件损坏,而损坏程度完全在设计和安全要求允许的范围之内。但为什么媒体报道的却是“核泄漏”呢?这说明科普宣传、信息公开做得不够充分,使得媒体不能正确地了解核电站发生的实际情况。从那个时候开始,国家核安全局就一直在推动相关工作,先后制定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在确保自身信息公开透明的同时,还致力于核电厂的信息公开。

  而陈荣认为,目前,我国核电公众沟通主要是由核电企业主导和承担各种形式的核安全公众宣传。核电厂作为企业,其公众宣传活动被认为是在传播一种企业文化理念,且往往被认为是企业利益驱动,很难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客观公正的社会认知。因此,有效的公众沟通离不开政府的主导和支撑。当政府明确梳理核能在国家能源战略中的地位、并表达出坚定发展核能的态度和决心时,将显著影响公众对核电的信心,提高公众的核电接受度。

  但事实上,当前我国核电公众宣传的主力是核电企业和行业协会,政府在普及核能知识、提高公众的核科普素养方面的工作并不充分。

  谈及如何开展好相关工作时,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砚国认为,一方面,应由环保部牵头,建立核科技传播与普及工作“大联合、大协作”平台,牵头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核电集团共同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国核科技传播与普及工作,将核科技传播与宣传工作纳入国家科技政策,以重点人群和基础工程为抓手,建立透明的长效机制,以此提高社会公众的核科学文化素质。另一方面,绿色主题科普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传播的新任务。建议中宣部牵头中央相关媒体,以“反伪破迷”、“绿色低碳”等为主题,共同开展下一轮核电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并安排好相关的工作计划;建议教育部牵头在中小学、大学自然科学课程中普及核科普内容,逐渐使公众从小就了解核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

  从“体系建设”到“机制保障”

  世界核电发展的实践证明,核电发展不仅取决于科技水平的提升,也有赖于公众对核电的认知。

  我国核电发展已历经30多年。从早期的秦山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到核电站批量化建设,我国核能从无到有,不断发展。这期间,核电科普宣传,经历了早期的秘而不宣,初步认识,积极接轨,融合发展等阶段;从 “蜻蜓点水”,发展到搭建完善体系,系统化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

  秦山核电站开工建设初期处于保密状态,而当时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发生,引发了人们的恐慌、担忧。只是后来随着秦山扩大了解核电的基层群体,注重沟通,筑实理解核电的基础内容,培育支持核电的基本队伍,携手建设“三优海盐”,民众才从最初的担心、避核,转变为放心、亲核。

  大亚湾核电站建设筹备之初,也曾历经波折。筹备期间,先后发生了大量香港民众集会反对建设核电站的现象。为了消除公众的疑虑,相关方面建立了大亚湾核电安全咨询委员会,让政府、企业、专家、公众共同参与进来,了解核电,核电站最终于1987年动工建设。这也被视为我国开展核能公众沟通的成功典型。在多年的实践中,大亚湾核电站建立透明之制,确定透明之策,倾听社会声音,接受公众监督,获得了社会的支持。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核电行业公众沟通不断创新思路,努力寻找拉近核电与公众距离的新途径。全国中学生核电知识竞赛、核能公众沟通研讨会以及核电站特色科普活动等纷纷举办,为核电行业阳光形象的建立做了各种尝试。而核电“微旅游”、核电“小苹果”等的出炉,在创新沟通模式的同时,也为公众沟通带来了清新的气息。

  但也要看到,“公众沟通并不能解决在核电征地、地区发展等各方面遇到的全部问题。”陈荣指出,比如对于邻避现象,就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利益与风险不平衡所造成的矛盾。

  媒体的导向作用

  还应看到的是,公众对核电的“陌生”和“恐惧”,除了自身专业知识缺乏外,很大程度上源于媒体的舆论导向。

  查阅不少社会媒体关于核电领域的相关报道,不难发现核辐射、核泄漏、核事故等负面词汇充斥其中且出现频率较高。有些新闻事实经一些媒体“过滤”和“放大”之后,很容易对公众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

  以曾经喧嚣一时的“江门”事件和 “桃花江乌龙事件”为例,由于报刊和互联网媒体的竞相报道转载,两者分别在短时间内成为热点的互联网事件,受到各界广泛关注。然而,在经历了虚假新闻报道—政府介入—专家解释—企业辟谣—新闻更正等一系列“亡羊”继而“补牢”之后,最早的说法很快被否定,一场关于核电的舆论大戏方算落幕,但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影响。

  对此,资深媒体人、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总编、中国经济报刊协会新媒体专业委员会会长黄凤荣认为:媒体应更多报道核电发展的优势、与经济的关系、核电安全等方面选题,并主动策划与核电发展相关的社会性话题,从而带动媒体间自然传播,做好核电发展的舆论导向工作。

  早前,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的陈钊曾做过一份《广东省核电公众认知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13.79%的受访民众表示了解核电, 41.38%的民众不了解,有63.02%的受访民众认为核电站对自己的健康有影响,52.08%的受访民众不支持在自己所在城市建核电站。受访民众中,超过一半人数表示不会参加反核事件,而31%的民众表示看情况。

  从心理学角度看,人们对一项技术的了解程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们对这项技术的接受和支持程度。报告以点带面,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民众对核电了解程度较低,而这也容易产生反核心理。尽管目前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得不说,我国核科普、公众沟通依旧任重道远。这需要政府、行业机构、核电企业、媒体、公众的携手推进,才能在更加重视个体意愿的当今,实现核电行业与公众之间信息对称,以形成更广泛地推动核电发展的民意基础。

  “公众参与国家大事的程度及对待国家大事的理性科学的态度,本身就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这一点认识,我想我们会越来越觉得重要。”杜祥琬说。

  “核争议”中的政府公众沟通

  2013年7月4日,南方某市政府向社会发布了一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集拟在当地建设核燃料项目的公众危见,公示期为十天。不料公示激发公众强烈反对,直到7月13日该市“顺应民意”,以下发红头文件的方式正式宣布取消核燃料项目,事件方才得以平息。从“稳评”公示发布到项目终止,只有短短不到10天时间,却造成投资约370亿元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戛然而止,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政府公信力受到影响。

  迟到的沟通

  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普遍增强,公众对涉核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抵触情绪。上述“核争议”的发生暴露出地方政府在科普宣教、信息公开和公众沟通等方面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

  科普宣教范围窄、时间短。科普宣教是引导公众理性认知的基础,公众本能抵制核燃料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核能环保常识造成的。2012年底至2013年初,负责该项目的企业先后三次组织当地党政干部和村民考察内地宜宾等地的核燃料厂;2013年1月,当地政府邀请清华大学核能专家在当地举办核燃料科普讲座,均取得不错的效果。但仍由于地方政府急于推进项目进程,科普宣教各项准备工作不足,当地民众对于核燃料知识知之甚少,就连列席讲座的的当地干部也是一知半解,造成对核燃料厂心存疑虑,出现大量反对声音。更为关键的是,当地政府将利益相关者局限于本地,忽略了周边城市公众核知识的科普宣教,而本次“核争议”的主要反对力量就来自外围地区,本地人反而很少参与。

  信息发布不够公开、透明。由于初期地方政府信息披露工作不够及时、公开,缺乏透明度,所以带来了许多误解。2012年12月,该市与企业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2013年3月在北京举行核燃料项目合作协议签字仪式。虽然随后当地媒体、政府网等发布了相关消息,但是大部分公众缺乏关注,对此并不知情。直到2013年7月“稳评”发布后引起轩然大波,该项目才被公众初步了解。网民们提出种种疑问,公开质疑当地政府的做法,最后汇集成网络“八问”,通过微博、微信、QQ群、论坛等方式迅速传播开来,造成严重后果。

  公众沟通行动迟缓,缺乏互动。“稳评”公示发布以后,在当地与外围地区立即招致大量反对声音,在网络上事态逐步升级。但是当地政府不仅应对缓慢,只在公示第二天召集媒体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与回答,此后便不再公开回应民众关切,而且在沟通方式上主要采取宣讲会和核知识讲座等“单向告知”模式传递信息,没有与公众进行互动沟通,也没有将其意见纳入到风险决策过程中,以致无法取得公众的真正信任。直到在公众“反核”情绪持续发酵近一周后,该市才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从7月9日起,当地政府先后通过网络回复了网友“八问”,在政府信息网上发表九篇“挺核”文章,邀请核专家宣讲并接受多家媒体采访,组织各部门官方微博发布核电安全知识,邀请国家级、省内以及境外媒体进行座谈等。但是,这些姗姗来迟的公众沟通举措为时已晚,未能等到落实,7月13日当地政府便宣布彻底放弃核燃料项目。

  沟通方式错位,技术专家意见与公众主观风险感知存在巨大差异。传统的风险管理观念认为,“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特定后果的规模大小”,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可能性和危害程度两种因素。但是随着人们对于风险认识的不断深入,风险水平不再局限于技术层面,还取决于主体对风险的主观感知。专家倾向于从技术角度理性地阐释风险的实际大小,而公众往往是从主观的角度去感知与理解未知的风险。在“稳评”公示期间,多位专家反复强调核燃料项目的极高安全性,但是在大众舆论面前,专家们的观点显得十分苍白无力。有的专家就曾无奈地表示,该项目“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你们为什么就是不相信呢”,凸显政府与公众沟通方式出现较大偏差的困境。

  政府与公众如何有效沟通

  此次“核争议”是典型的“邻避运动”。所谓“邻避运动”指的是虽然承认可能有生态风险的公共设施是必要的,但是居民不希望垃圾处理场、核电站、变电站等设施建在自家附近区域,往往通过游行示威等激烈的方式反对项目规划与建设。这类事件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随着公民环保意识不断觉醒,20世纪西方发达国家多次发生激进的环保运动。随着“邻避运动”的发展,西方发达国家逐渐形成了通过经济补偿和风险缓解两大手段解决“邻避”问题的成熟经验,其中公众沟通等方式是更为有效的途径。

  合理划定利益相关者范围。科学准确地界定利益相关者范围是做好科普宣教、信息公开、公众沟通等工作的必要前提。如果利益相关者划定范围狭窄,将损害公众的知情权与潜在利益,激发社会矛盾。反之,如果范围过大,则会浪费政府行政资源,提高企业运营成本。针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为了避免与减少社会稳定风险,防止在项目规划与建设初期政府工作部署定位出现重大偏差,应当超越传统的行政区划视野,将所有受到项目潜在影响的地区和人群都纳入到利益相关者的界定范围,采取有针对性的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措施。

  积极开展公众科普宣教。由于涉核项目对周围环境具有风险溢出效应,项目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公众的理解与支持。2000年11月在美国与欧洲核学会ANS/ENS国际会议上,美国核管会主席认为:“公众的态度对决定核技术能否面临21世纪的挑战并成为能源技术的一部分,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实际上,在“核争议”中,许多持反对意见的公众掌握的核能知识近乎空白,只是出于对核项目的恐惧心理,不加辩解地加以反对,甚至出现歇斯底里的宣泄行为。为了引导公众理性认知与看待核能项目,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由政府主导长期开展核知识科普宣教活动。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现代政府治理理念认为,“正义不仅应当被实现,还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被实现”,只有通过“看得见”的方式,公开透明地披露政府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的公开监督,在阳光下实现正义,才能保障政府的公信力。

  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政府部门应当增加重大项目的透明度,选择可信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布独立的分析报告,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加强政府与公众的风险沟通。风险沟通是缓解公众风险感受水平的重要方面。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公共危机不仅来自于突发事件本身,更来自于公众对突发事件接受、解释与反应的方式与过程。有效的公众风险沟通可以帮助人们充分理解风险的实际状况,降低人们对于核能项目的风险感知水平,及时化解民意积怨。为了充分沟通信息,化解公众抱怨与抵触情绪,政府应当搭建有效的公众沟通平台,将邻避设施的选址方式从“决定一宣布―辩护”的传统形式转变为“参与、自愿、合作”的形式,通过听证会、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电视辩论、新媒体等各项渠道,为政府、项目执行方与普通大众之间提供表达意见与互动交流的机会,重视发挥“意见领袖”的带领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最大程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现象的发生。 (文 胡春玫 董泽宇,下文摘编自《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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