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世界能源需求,发展核能是必经之路,但前提是保障安全。根据经合组织和国际能源署的相关报告显示,未来的25年内,中国的发电量将增长一倍,达到世界总发电量的27% 。
目前,只有煤电和核电(其次是天然气发电和水电)能够作为大规模基荷发电。与水电相比,在一些区域内核能的发展潜力要大得多。与包括煤在内的其他能源相比,核能更有利于实现能源自主、环境保护及经济竞争力。
能源自主
铀在全球的分布较为广泛,因此燃料供应能得到保证。铀的战略储备容易实现,且在发电成本中仅占很小的比例(约5%)。由于法国80%的电力来自于核电,法国的能源自主率从1973年的23.9%上升到了1991年的51%。
环境保护
据荷兰环境保护署2010年的报告显示,法国是世界上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最低的国家之一,仅为5.78吨/年。而美国为16.59吨/年,德国9.39吨/年 。中国2011年非化石能源(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占到一次能源的8.9%。预计到2020年,核能的比重将达到5%,非化石能源的比重也将随之增长到15%。这意味着在未来十年内将有数十台核电机组投入运行。
经济竞争力
长期稳定且低廉的发电成本:一个法国家庭的电费支出比欧洲平均水平低30%。法国核电业创造了12.5万个直接就业岗位 和41万个间接工业岗位(占法国就业岗位总数的2%),维系着跟能源成本密切关联的工业领域约200万个就业岗位。从总量上看,法国核电业创造的附加值高达335亿欧元,相当于法国GDP总量的2%。
但是,只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发展核电,也就是说,这需要我们做到:避免严重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时保护居民和附近区域不受到辐射威胁。
四十年力保其核电站安全
安全的核电是存在的,它取决于一个良好的工业组织形式。
国家对核安全负有政治上的责任,责成核安全机构制定核安全标准体系并监督实施,但对保障核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是运营商。
法国电力通过执行以下工业组织原则来确保核安全:通过分析应用经验反馈,对在运、在建和设计中的核电站进行技术改进。法国电力的“寿期保障和延寿”计划即为一例,该计划旨在汲取包括福岛事故在内的经验反馈,将旗下所有核电站的运行寿期提高到60年以上。
在实施设计、设备和运行规程的持续标准化及改进核安全标准体系的进程中充分获取和应用经验反馈,具体通过以下几种措施:借十年大修实施设备改进;在改进时充分利用和吸纳技术进步;整合事故经验反馈。
在法国,法国电力集团被明确指定为核电站安全的第一责任方,负责收集在设备、材料、运行和操作上发生的大小事件的经验反馈。经验反馈可以来自于核电站的内部或外部事件(低温天气、高温天气、水灾、地震……),也可来自于运行人员,或者来自于设备供应商方面的变化(设备或软件的新工艺新产品)。
法国电力同时也收集国际上的经验。为此法国电力积极参与各种国际组织的活动(国际原子能机构、世界核营运者协会),并同多家外国核电运营商签署了合作协议,其中包括中国(中广核集团、中核集团)、美国(美国核电运行研究所INPO)、俄罗斯(俄罗斯原子能公司REA)、南非(南非电力公司ESKOM),当然还有欧洲。而且,法国电力自身也是一家国际化的核电运营商,其业务遍及法国、英国、美国和中国。
法国电力的工程设计部门对获得的经验反馈进行分析处理,向设备供应商订购技术改进所需的设备和服务,以便对其在运、在建和设计中的核电站进行改进。
实际上,每次事故过后,如三哩岛、切尔诺贝利或“9·11”事件,法国电力都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并采取技术改进措施。如配备降低爆炸风险的氢气复合器、严重事故发生时可过滤放射性物质的沙堆过滤器、失去外部电源和应急柴油发电机后可向安全系统提供动力的汽轮机;实施“状态导向”的事故应急规程,以便在发生不可预见情况时指导核电站的操作运行。
这项工作所带来的技术进步使新的堆型达到国际最高安全水准,亦使现有堆型尽可能地向这一水准靠拢。
法国电力的所有核电站及其运行规则完全符合核安全标准体系的要求。该安全标准体系的水平根据最新的要求会不断提高。这样一个持续提高安全要求的流程不仅适用于新核电站的设计,还同样适用于在运核电站。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国并没有“老旧核电站”。无论何年何月投入运行,法国所有的核电站,包括上世纪70年代投入运行的核电站,都能达到最新的安全要求。
福岛后迅速评估展现技术优势
法国核安全局在福岛事故后进行的补充性安全评估报告中强调指出:“鉴于法国截至目前为止采取的安全保障方法和设计方法以及十年大修时的安全复检,所有核电站对安全标准体系中假想的偶然事件都显示出强大的应对能力。”
福岛事故发生后,法国电力在第一时间调动了400名工程师,花了6个月时间对法国电力下属的19个核发电基地进行逐一分析研究。最终法国电力完成了一份7000页的安全评估报告,并于2011年9月15日递交给了法国核安全局(ASN),报告包含以下三点:
对地震和洪水灾害重新评估,检验核电站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体系要求;
为避免电力供应和冷却系统的全面中断采取以下措施:增加第三台柴油发电机、增加备用供水系统、加强对事故应急设备的保护、设立核电快速行动小组确保事故发生24小时内派专业操作人员及装备前往支援……这些措施以确定论为基础,即使事故发生的概率极其微小,也要对事故进行全面考虑;
一旦发生堆芯熔化,将后果控制到最小。
法国核安全局肯定了法国电力提交的报告的质量:“核安全局认为法国电力为了提交补充性安全评估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做了大量工作。该报告符合核安全局确定的安全评估要求的精神,并为分析核电站设施的安全性提供了依据。法国电力还提出了技术改进建议;核安全局认为这些建议很好地达到了补充性安全评估的目标。”
安全评估的方法和目标对所有类型的核电站都是相同的,无论是在运的还是在建的(EPR)。对于EPR来说,需作的技术改进相对较少,因为EPR设计本身就已配备了更多冗余的应急电源和冷却水系统、更坚固的安全壳和严重事故情况下的冷却手段。而新堆型的设计更是一开始就会吸纳福岛事故的所有经验反馈。
世界上很少有企业、也自然是没有任何建造商和以“交钥匙”模式建造的核电站的运营商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这样迅速地进行同一质量的分析评估。这一点也再次证明了法国电力的工业组织模式所带来的全面技术掌控优势。(作者系原法国电力集团执行副总裁,现法国电力集团中国全权代表马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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