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至13日,中国核保险共同体(简称“中国核共体”)承办的世界核共体体系工程师年会在浙江杭州召开。这是中国核共体自1999年成立以来,首次承办此类会议。本次会议共有来自全球16个国家核共体的50余位代表参会。
世界核共体体系工程师年会的宗旨是加强全球保险业核电风险管理国际合作,共同探讨与研究各国核电风险状况,促进各国核共体风险管理经验与信息的交流共享,推动核共体体系风险评估能力与防灾减损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并制定、完善核电风险评估与管理的国际行动框架。
作为全球核保险领域重要的专业化力量,世界核共体体系工程师队伍一直致力于为核电工业提供视角独特、现实有效的风险评估和防灾减损服务,成为核保险融入核电站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进入二十一世纪,一批体现最新安全理念的前沿技术与工艺逐步投入应用,核电站新堆型不断推出,向核保险业的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过程中,世界核共体体系工程师队伍通过风险评估管理导则的动态升级版、核电风险检验信息的加速共享、新技术项目风险特征的协同研究等方式,加强了对核电风险的动态识别、跟踪与管理。
本届年会上,代表们主要就“核共体风险管理导则”最新升版、各国核保险防灾减损经验分享、工程师资质培训计划、核电事故赔案管理、第三代核电机组风险特点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讨论国际核损害赔偿公约修订及各国核损害赔偿立法的进展情况。会议期间,中国核共体还组织与会代表赴中核集团浙江三门核电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参访,就世界上首次使用AP1000技术的第三代核电项目工程进展、工程技术特点及其风险管理新要求等方面进行集中交流。
近年来,作为清洁能源主要种类之一的核电在全球呈复兴势头,其中我国在建核电项目数量占世界在建核电项目总量的40%以上。随着我国核电发展速度的加快,核电建设与运营规模不断扩大。到2020年,我国将成为重要的核电大国。核保险在核电业风险转移与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中国核共体自1999年成立以来,在核保险保障、核电风险管理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中国核共体是世界核共体体系总目标委员会(GPC)委员单位,也是GPC工程师分委会委员单位,在国际核保险技术领域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世界核共体体系将本届工程师年会选定在中国召开,反映出国际核保险市场对中国庞大核电发展状况的密切关注,也体现了世界核共体体系对中国核共体风险管理技术水平的认可。
本届工程师年会期间恰逢日本福岛“3.11”核事故4周年。截至2015年3月,因该事故支付的第三方核损害赔偿金额已高达4.7万亿日元(约合390亿美元),且每年还在以百亿美元左右的速度发展。日本福岛核事故向世界各国核电业敲响了安全警钟,凸显出核损害赔偿问题的重要性。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核损害赔偿国际公约——“巴黎公约2004”修订版的实施步伐显著加快,我国也于近年启动了核损害赔偿法律的制定工作。核损害赔偿法律长期缺位、赔偿额度严重偏低,赔偿体系滞后于核电发展要求的问题有望得到根本解决。上述背景赋予了本届年会的国际核损害赔偿议题以很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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