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襄阳市2015年农村能源小型沼气配套设备及生物质炉供应商 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15年11月12日 |
截止日期: | 2015年11月18日 |
招标机构: | 襄阳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
招标方式: |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依据襄农字(2015)40号文件及襄财采计备(2015)XM0504号的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阳市农村能源办公室的委托,对襄阳市2015年农村能源小型沼气配套设备及生物质炉供应商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入围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库,各县、市(区)能源办2015年度供货的供应商将从入围的供应商中选取。
标段 |
计划采购项目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伴随服务 |
采购内容 |
备注 |
一标段 |
沼气灶具、脱水、脱硫设备、脱硫剂 |
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
由入围供应商与县级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 |
标的物的运输、安装、维护 |
入围供应商1家 |
沼气灶具:180元×20台×30套=108000元 脱水、脱硫设备、脱硫剂:2900元/套×30套=87000元 采购预算金额共计19.5万元 |
二标段 |
管材管件 |
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
由入围供应商与县级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 |
标的物的运输、安装、维护 |
入围供应商1家 |
PEΦ50单价11元/米、PEΦ32单价7元/米、PEΦ16单价1元/米。PE管包括配套管材、管件、阀门、阻火器等每套17300元 采购预算金额共计51.9万元 |
三标段 |
流量计、卡表 |
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
由入围供应商与县级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 |
标的物的运输、安装、维护 |
入围供应商1家 |
流量计:5600元/个×30套=168000元 卡表:280元/个×20台×30套=168000元 采购预算金额共计33.6万元 |
四标段 |
生物质炉 |
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
由入围供应商与县级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 |
标的物的运输、安装、维护 |
入围供应商4家 |
标准版:690元/台、升级版:1080元/台(国家补贴600,剩余农户自筹),两项合计9700台 采购预算金额共计582万元 |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申请人应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沼气灶具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5)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6)具有较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在湖北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7)拟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家用燃气灶具(沼气灶具)生产许可证;
二、三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申请人应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5)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6)具有较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在湖北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四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申请人应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5)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6)具有较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在湖北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7)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内有类似供货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四个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报名投标,允许中选一个或多个标段。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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